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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布進一步優化企業營商環境措施
2021年7月6日
為落實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更大市場活力,增強市場內生動力,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早前印發《關於落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意見的措施》的通知(瓊府辦函 [2021] 228號),公布有關優化營商環境措施,包括:
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
- 優化再造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建立多部門聯審工作機制,推進與行政審批的協同,加強項目立項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銜接,並且研究推動對項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預審、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等事項,加快項目落地。
- 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
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
- 進一步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將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等事項下放地級市審批。
- 精簡優化工業產品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包括改進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制度。
- 降低小微企業經營成本:穩步推進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試行工作。將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納入「多證合一」範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在辦理登記註冊的同時,一併辦理食品經營備案手續。其他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
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
- 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完善容錯機制,尊重企業選擇,持續推廣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同時全面推廣應用「兩步申報」改革,繼續加大宣傳力度,鼓勵更多的企業參與「兩步申報」改革。
- 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優化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應用功能,依託碼頭無紙化系統,將查驗指令通知推送給港口、口岸作業場站,將港航信息自動關聯到申報單。
- 進一步減少外資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支持外貿企業出口產品轉內銷。對海南省企業已經生產因國外訂單取消而未能出口且已取得的國外認證及執行標準的產品,允許企業以自我聲明方式進行報備後轉內銷處理。
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
- 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充分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提升電子營業執照推廣應用便利化水平,在公安、稅務、社保、公積金、銀行等高頻使用營業執照的領域加快實現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逐步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企業開辦經營中的應用場景,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營業執照進行身份認證,實現信息共享複用,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
- 優化動產擔保融資服務:鼓勵引導商業銀行支持中小微企業以應收賬款、產品、車輛、船舶等動產和權利進行擔保融資。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創新和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融產品。
資料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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