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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行「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試點方案
2021年6月30日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廣東省人民政府於6月7日發布關於《廣東省「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 [2021] 14號),表示在5月底前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地試點開展「一照通行」改革,目標到12月底前試點城市完成第一批14項改革事項,並在全省範圍啟動「一照通行」改革;2022年6月底前試點城市完成第二批16項改革事項。有關內容包括:
- 按需組合「一次申辦」:開展餐飲、住宿、零售、娛樂、居民服務等多業態經營,再造涉企審批服務,將企業分別向不同部門申辦相關許可證的模式,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提供更多高頻事項集成服務。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可同時申辦多個相關許可證件。逐步推動證照變更、註銷聯動辦理。
- 並聯審批「一鍵分辦」:簡化優化審批流程,相對統一聯辦事項審批周期,對簡單業務接件即辦,連同營業執照在1個工作日內發放;對複雜業務按照壓縮時限50%的目標,簡化辦理流程和內部審批鏈條。
- 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2021年將商事登記確認制試點範圍擴大至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積極爭取國家授權,進一步向珠三角9市延伸。依法放寬市場准入,對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企業,可在深圳經濟特區直接辦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從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快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特區立法,為深化改革、持續創新提供法治保障。
- 推動涉企經營事項「港澳通辦」「一照通行」:整合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各地市商事登記及行政審批系統,通過對接省「一網通辦」系統,實現商事登記、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灣區通辦」、「跨境同辦」、「一照通行」。推進粵港澳三地企業登記信息共享、資質互認。通過與港澳相關服務機構合作,進一步深化商事登記「灣區通辦」,實現港澳資企業登記註冊離岸辦理。
第一批「一照通行」改革事項(14項)
- 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 食品經營許可(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發
- 藥品經營許可證核准(零售)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備案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審批
- 經營國內和入境旅遊業務旅行社設立審批
- 設立娛樂場所審批
第二批「一照通行」改革事項(16項)
- 食品生產許可
- 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
- 農藥經營許可審批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核發)
- 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
- 藥品經營許可證核准(批發、零售連鎖總部)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核發
- 經營性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許可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僅限電梯類別)(按台/套辦理)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僅限大型遊樂設施類別)(按台/套辦理)
- 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核准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含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