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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2021年6月17日
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提供法律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明確國家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此外,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以各類生產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動和現代產業體系為支撐,以特殊的稅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會治理體系和完備的法治體系為保障,持續優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當中包括:
- 貿易自由便利
- 國家建立健全全島封關運作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監管基礎上,建立自由進出、安全便利的貨物貿易管理制度,優化服務貿易管理措施,實現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 海南自由貿易港應當高標準建設口岸基礎設施,加強口岸公共衛生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質量安全管控。
- 在境外與海南自由貿易港之間,貨物、物品可以自由進出,海關依法進行監管,列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的除外。
- 貨物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境內其他地區(以下簡稱內地),原則上按進口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物品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按規定進行監管。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前往內地的運輸工具,簡化進口管理。貨物、物品以及運輸工具由內地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按國內流通規定管理。貨物、物品以及運輸工具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內地之間進出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海南省制定。
- 投資自由便利
- 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推行極簡審批投資制度,完善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制度,強化產權保護,保障公平競爭,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
- 海南自由貿易港全面放開投資准入,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生態保護紅線、重大公共利益等國家實行准入管理的領域除外。
- 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特別適用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海南省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發布。
- 國家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准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清單(特別措施)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海南省制定。
- 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以過程監管為重點的投資便利措施,逐步實施市場准入承諾即入制。具體辦法由海南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資料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 金融及投資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