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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擴大開放服務業綜合試點
2021年5月14日
為全面推進重慶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商務部於4月21日發布《重慶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商資發2021年第65號),圍繞科技服務、租賃和商業服務、教育、金融、衛生和社會工作、電力電信等重點領域,分類放寬准入限制、促進消除行政壁壘、完善監管體系、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提升服務業國際競爭力和整體發展水平。有關內容包括:
推動服務業重點行業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 科技服務領域: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中央企業等在重慶布局科研院所、分支機構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科學裝置。
- 商業服務領域:允許具有經國家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的建築設計、規劃等領域的境外專業人才,經重慶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後按規定為重慶市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其在境外的從業經歷可視同國內從業經歷。允許境外知名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經重慶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登記並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在重慶特定區域內設立業務機構,就國際商事、運輸、投資等領域發生的民商事爭議開展仲裁業務,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
- 教育服務領域:支持應用型本科高校、高職院校與國外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合作辦學。
- 金融服務領域:支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支持設立綠色金融領域交流合作平台,積極發展碳現貨交易和環境權益融資,開發綠色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和企業在境外發行綠色債券。支持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按規定開展國際商業醫療保險結算。
- 健康醫療服務領域: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醫療機構。支持外資合資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積極發展中醫藥領域服務業,推動若干中藥材的國內標準國際化,並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在營利性醫療機構治未病服務項目納入收費項目、確定收費標準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實施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助推「註冊+生產」跨區域產業鏈發展。放寬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准入。
- 電力服務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發電、增量配電和售電業務。
- 電信服務領域: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制度。
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在重點平台和重點園區示範發展
- 支持醫療器械創新重慶服務站和人類遺傳資源服務站重慶創新中心建設,提高審批效率。支持設立國際研究型醫院或研發病床,加速醫藥研發成果孵化轉化進程。適度放寬醫藥研發用小劑量特殊化學製劑的管理,支持在區內建立備貨倉庫。簡化國內生物醫藥研發主體開展國際合作研發的審批流程。對符合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區內研發機構進口科研設備,按規定免徵有關進口稅收。
優化服務業開放發展的體制機制
- 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全面落實。
- 對在重慶市從事電子信息、智能汽車、高端裝備製造、關鍵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生產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滿足從業1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0%條件的,實行「報備即批准」。
- 對境外高端人才給予入出境便利,便利其境內經常項目項下合法薪酬收入辦理購匯匯出,便利其在便利化額度外結匯繳納隨行子女在境內就讀國際學校學費。
- 健全完善數據分級分類、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敏感數據的管理和風險防控,探索建設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體系,地方政府在資金、配套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探索構建數據保護能力認證體系,建立企業數據保護能力第三方認證機制。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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