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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出台
2021年5月11日
繼國務院於4月20日印發《關於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慶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的批覆》(國函 [2021] 37號),部署在天津、上海、海南、重慶4省/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4月23日,商務部發布了《天津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提出天津市要主動適應全球產業鏈重塑和國際經貿規則重構新趨勢,圍繞數字、金融、物流、貿易、信息服務、醫療健康、教育等重點領域,分類放寬市場准入限制、促進消除行政壁壘、完善監管體系、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提升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和整體發展水平。有關內容包括:
- 推動服務業重點行業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 物流運輸服務領域: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起人設立航運保險機構;允許液化天然氣(LNG)作為國際航行船舶燃料享受保稅政策。
- 科技服務領域:支持服務外包創新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等新業態發展;支持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工作,形成一批高成長性的創新型企業和平台。
- 會展服務領域:加快建設天津國家會展中心;依法允許展會展品提前備案,以擔保方式放行,展品(ATA單證冊項下除外)展後結轉進入保稅監管場所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予以核銷。
- 批發零售領域: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業務。
- 金融服務領域:加快建設世界級融資租賃產業集聚區;支持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按規定開展國際商業醫療保險結算。
- 健康醫療服務領域:積極引進和培育國際先進水平醫療機構,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醫療機構。
- 教育服務領域:支持天津高校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開展實質性合作,將國外優質教育資源融合到教學科研全過程,開展高水平人才聯合培養和科學聯合攻關,重點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專業。
- 電信服務領域:開展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探索開展數據採集、確權、定價、交易,實現商用數據衍生產品的在線連續聚合流通。
- 電力服務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增量配電、售電業務,穩步推進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探索創新競價上網模式。
- 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在重點平台和重點園區示範發展。推動京津冀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加強口岸建設與聯動發展,持續深入推進提升京津地區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專項行動,打造京津冀最便捷出海口。
- 優化服務業開放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互聯網+政務」,完善企業開辦「一窗通」網上服務平台,實現企業登記一網通辦,全面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線上線下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與有關國家和地區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試點,促進服務貿易國際結算便利化。
- 加強服務業開放發展的政策和要素保障。優化人才保障,允許具有經國家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的建築設計、規劃等領域的境外專業人才,經備案後按規定在天津行政區域內提供專業服務,其在境外的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支持天津(濱海)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加快建成科技創新區,探索建設離岸科技創新中心。強化知識產權及數據保護,提升資金跨境流動便利化,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培育要素流轉綜合功能性平台。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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