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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更新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安排
2021年4月15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月22日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統稱新國標),將於2023年2月22日實施。為配合新國標發布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3月23日發布《關於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有關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0號) ,有關內容包括:
- 自新國標發布之日起,申請人即可按新國標提出產品配方註冊(含變更、延續)申請,獲得註冊後可按新國標組織生產。自新國標實施之日起,生產企業應當按新國標註冊的產品配方組織生產,此前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生產的產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 對已獲註冊的產品配方,申請人按新國標調整配方的,原則上按變更註冊辦理;同時調整配方原料(含食品添加劑)品種和營養成份表,實質上已構成新產品配方的,按註銷原配方、申請新配方註冊辦理。
- 對已獲註冊的產品配方,申請人按新國標申請註冊(含變更、延續)的,應按《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提交材料,未發生變化的材料不再重複提交。產品配方研發論證報告中,應詳細說明配方調整的研發論證情況以及調整前後的差異。
- 申請人應提交產品貨架期穩定性研究材料。穩定性研究應結合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劑)的理化性質、產品配方、工藝條件及包裝材料等合理設計試驗,具體可參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穩定性研究指南(試行)》,以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資料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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