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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使用數碼跨境貿易文件
2021年2月18日
新加坡國會通過《2021年電子交易(修正)法案》,授權在國際貨運交易中使用數碼化跨境貿易文件。
目前,大多數海運貿易交易須使用書面文件作為運輸合同、收貨和貨物所有權的憑證。然而,根據新法例,提單、匯票和本票等文件的數碼版本均可作為憑證。據稱,此舉可以節省時間和金錢(最多達40億美元),還可提高安全性 。
新法例通過後,新加坡便能符合《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可轉讓紀錄示範法》。該示範法是一個國際通用的電子紀錄法律框架,確保電子文件可以安全使用。迄今為止,只有巴林採納該示範法。因此,新法例不會對貿易程序產生即時影響。可是,新加坡上述舉措可能會鼓勵其他國家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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