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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通過多式聯運法案為核准東盟相關協定鋪路
2021年2月17日
新加坡政府通過多式聯運法案,以便今年稍後時間核准東盟多式聯運框架協定(AFAMT)。法案生效後,將規管經海陸空等多種方式進行的貨運活動,並訂明合資格多式聯運經營商的經營條款和義務。
根據法例,多式聯運經營商必須向東盟每個成員國的主管機關註冊,以及根據一項多式聯運合同進行營運,而貨物的目的地/來源地是在東盟成員國內。企業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其中包括獲取可接受的保險保障及維持規例訂明的最低資產水平,才可以成為多式聯運經營商。
整體而言,法案條款主要涉及5個領域,包括向主管機關註冊(新加坡的主管機關是陸路交通管理局);多式聯運文件的簽發;多式聯運經營商的責任;托運人的職責;以及其他雜項。最重要的是,法案的首要目的是履行東盟多式聯運框架協定這份核心協議。新加坡與東盟其他成員國於2005年在老撾簽署該項協定。目前為止,有7個成員國即柬埔寨、印尼、老撾、緬甸、菲律賓、泰國和越南已核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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