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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促進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
2021年2月22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促進全市各綜合保稅區提升發展水平,進一步發揮在穩外資、穩外貿和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上海近日制訂並發布《關於我市促進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府發 [2021] 1號),包含3個部分共21條政策措施,包括:
- 推進綜合保稅區產業轉型升級
《實施意見》提出了綜合保稅區要明確功能定位,建立特色產業目錄,要保障綜合保稅區用地規模和性質穩定,提高區內產業用地績效,在綜合保稅區全面實施環境、水資源等綜合性區域評估,允許按區域實施綠地率總量平衡、支持保稅研發企業設立專門的保稅研發電子賬冊、進一步創新研發物資便利化監管模式等政策和舉措。
- 發揮綜合保稅區內外貿一體化戰略鏈接作用
從促進綜合保稅區企業深度融入國際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出發,提出包括積極向國家爭取允許企業根據自身經營變化確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政策期限,支持海關為區內的國際分撥貨物開具《未再加工證明書》,對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探索運用信息化方式實現全產業鏈保稅監管,以及探索加強長三角綜合保稅區在原產地全鏈條管理、轉口證明等方面合作等舉措。
- 強化綜合保稅區發展的保障措施
加強統籌協調,壓實各區政府和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在綜合保稅區發展中的運行管理主體責任,支持綜合保稅區機構積極搭建平台,滿足區內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重視政府涉企政策穩定性,做好績效評估以及經驗複製推廣等舉措。
《實施意見》的相關措施已自1月15日起施行。據上海市政府信息,上海目前擁有外高橋保稅區、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和松江等綜合保稅區在內共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規劃面積合共約50.88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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