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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增加143項鼓勵類產業
2021年2月10日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於1月27日聯合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的通知(發改地區規 [2021] 120號),以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目錄》共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即國家發展改革委令 2019 年第 29 號中的鼓勵類產業,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 2019 年第 27 號有關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的產業,如有修訂,按新修訂版本執行。第二部分包括143項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鼓勵類產業:
- 農、林、牧、漁業 – 3項
- 製造業 – 27項
- 建築業 – 10項
- 批發和零售業 – 8 項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4項
- 住宿和餐飲業 – 3項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16項
- 金融業 – 9項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9項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14項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6項
- 教育 – 3項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9項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12項
通知表明在執行過程中,如不能準確判定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於《目錄》範圍,可由海南省稅務等部門提請省發展改革部門出具意見;關於離岸新型國際貿易的範圍,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協商有關部門進行解釋。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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