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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亞就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國家發布貨物出口指引
2021年1月28日
尼日利亞聯邦政府就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AfCFTA)國家發布貨物出口指引,出口商或代理商從事有關業務時必須遵守。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目前包括54個非洲聯盟成員國,於2021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
尼日利亞貿易談判辦公室於2021年1月16日的推特(Twitter)貼文及其官方網站隨後連結的媒體報道中公布出口規定詳情。該政府機關表示,有意與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其他國家進行貿易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必須向相關政府部門申領一切所需許可、牌照、證書和其他必要文件。該些政府部門包括尼日利亞出口促進委員會、尼日利亞標準組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尼日利亞農業檢疫局。同時,出口企業還須確保商品符合《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協定》的出口條件。
出口商和代理商須預備進口報關單,並附上相關政府部門發出的一切所需許可,以及向航運或空運公司預約運輸服務。隨後,出口商和代理商須繳付所需費用,再向尼日利亞海關總署申領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產地來源證。雖然尼日利亞海關總署是該產地來源證的簽發機構,但申請書將交由尼日利亞工商、礦業和農業協會聯合會審核。
除了進口報關單和產地來源證外,出口商要與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其他國家進行貿易,還須預備提單、分析證明書、裝箱單、商業發票,以及供應商/生產商的申報表格和產地來源申報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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