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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發布新版消防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2020年12月28日
根據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18號)有關消防產品目錄調整的結果,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月30日發布公告(2020年第26號),公布新版《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報警產品》(CNCA-C18-01:2020)、《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滅火器產品》(CNCA-C18-02:2020)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避難逃生產品》(CNCA-C18-03:2020),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告明確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依據新版規則和已發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要求,制定對應的認證實施細則並向認監委備案。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而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採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資料來源: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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