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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對部分醫療物資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2020年12月7日
海關總署於12月3日發出《關於部分醫療物資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的公告》(2020年第124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9025199010」等14個10位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包括紅外測溫儀、醫用手術帽、醫用護目鏡、醫用手套(4項)、醫用鞋套(3項)、病員監護儀、醫用消毒巾(2項)及醫用消毒劑。但其中商品編號3005901000項下(醫用消毒巾 - 藥棉、紗布、繃帶)和3005909000項下(醫用消毒巾 - 其他軟填料及類似物品)產品屬於危險貨物的、商品編號3808940010項下(醫用消毒劑)屬於危險化學品的,仍按出口危險貨物或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要求執行。
資料來源: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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