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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釐清耐用容器關稅豁免事宜
2020年11月30日
印度近日發出文件,闡釋臨時入口(最長為6個月)的耐用容器的關稅及綜合稅務豁免申請條件。該國中央間接稅及關稅委員會於第51/2020號海關通函對「耐用」賦予明確定義,指其適用於任何用作包裝或運送貨物且可以重複使用的容器,包括塑膠/金屬箱、盒及盤。根據現行規例,所有容器如符合標準航運尺寸,並按第31/ 2005號海關通函所述的入口/轉口程序妥為使用,即可申請上述豁免。
該通函又為不符合標準航運尺寸但用於臨時入口/轉口過程的耐用容器列明程序要求。這些轉口用容器如在報關單內申報為分立物品,便可獲提供關稅豁免。這些物品須於出口時由印度海關核查,且進口商須向海關助理關長/副關長提供保函及證明,表明會在不符規定時支付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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