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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公布2021年貨物出口配額總量及申請辦法
2020年11月5日
商務部近日發出2020年49號 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和《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等法律法規公布2021年貨物出口配額總量及有關配額管理,包括:
- 2021年,甘草及甘草製品、藥料用人工種植麻黃草、活豬(對港澳)、活牛(對港澳、活雞(對香港)、鋸材、藺草及藺草製品出口配額分別為460萬千克、120萬千克、113.04萬頭、2.8萬頭、300萬隻、10萬立方米、2100萬千克。
- 出口上述貨物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向商務部申請取得配額(全球或者地區配額),憑配額證明文件或者配額招標中標證明文件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驗放手續。
- 2021年出口配額(以招標方式分配的配額除外)申請時間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申請人需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在地方的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並轉報商務部。商務部依法對受理的申請進行審查,於2020年12月15日前將配額分配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 甘草及甘草製品、藺草及藺草製品出口配額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分配,有關申請的條件和程序等事項另予公布。中國政府對外援助項下提供的貨物不納入出口配額管理。
- 2021年繼續暫停磷礦石、白銀出口配額管理,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符合條件的出口磷礦石或白銀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可憑有效的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項下出口白銀按規定辦理),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驗放手續。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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