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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布2021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
2020年10月5日
為進一步規範汽車、摩托車出口秩序,根據《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規範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 [2012] 318號),商務部日前發布《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2021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有關要求。
《通知》明確,汽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應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供填報完整的申請表,境外銷售維修服務網點、境外工廠情況表,以及境外銷售維修服務網點及海外設廠總體情況說明;而全地形車生產企業須提供有效的ISO9000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和獲得進口國的相關國際認證證明材料;未申報2020年度出口資質的生產企業、申報等級提高的生產企業須提供境外銷售維修服務網點的證明材料。
商務部將對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從事汽車或摩托車出口資格。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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