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稅務總局推10項措施支持長三角一體化
2020年8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函 [2020] 138號),在去年已推出16項稅收服務舉措的基礎上,再次推出進一步支持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10項稅收徵管服務措施,包括:
- 提升稅收大數據服務能力,推動長三角區域稅收數據共享共用,積極打造稅收「服務共同體」、「徵管共同體」和「信息共同體」。
- 深化增值稅電子發票應用,將長三角區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範圍。
- 推行 「五稅合一」綜合申報,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按次申報的除外)、土地增值稅等4個稅種統一按季申報,納稅人在申報上述4個稅種和企業所得稅時可實現「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
- 探索推進納稅申報預填服務,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時,系統自動推送預填數據,可一次完成各稅種申報。
- 簡化增值稅即徵即退事項辦理流程,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軟件產品等11項增值稅即徵即退事項辦理中,簡併報送資料,減少環節。
- 加快土地增值稅免稅優惠辦理,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推進土地增值稅免稅事項辦理環節的簡併。
- 推進服務貿易對外付匯便利化,在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推進稅務備案信息與銀行間同步共享,更好滿足納稅人需要。
- 統籌開展稅收風險管理,依託數據資源實現長三角區域涉稅風險信息和風險模型共享。
- 推進稅收政策執行標準規範統一,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等稅收政策,研究協調在長三角區域統一執行標準。
- 構建統一的稅收執法清單體系,將長三角區域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與長三角區域通辦涉稅事項清單、「一網通辦」任務清單相銜接,構建區域統一的稅收執法清單體系。
上述10項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牽頭,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省(市)稅務局共同落實。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