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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布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意見
2020年6月24日
為深入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和落實「六保」任務,在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著力幫扶外貿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外貿基本穩定,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 [2020] 16號),要求各地政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及直屬機構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幫助外貿企業紓困,確保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意見的其他內容包括:
支持出口產品進入國內市場
- 加快轉內銷市場准入。在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因疫情影響轉內銷的,允許企業作出相關書面承諾,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進行銷售。深化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制度改革,簡化出口轉內銷產品認證程序,縮短辦理時間。
- 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三同」)產品,即在同一生產線上按照相同標準、相同質量要求生產既能出口又可內銷的產品,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實現內外銷轉型。開通國內生產銷售審批快速通道。加快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功能。
- 支持外貿企業與品牌商協商出口轉內銷產品涉及的知識產權授權,做好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加強對外貿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的指導和服務。
多渠道支持轉內銷
- 搭建轉內銷平台。鼓勵外貿企業對接電商平台,依託各類網上購物節,設置外貿產品專區。在符合國內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引導主要步行街組織開展出口產品轉內銷專題活動。組織各地大型商業企業與外貿企業開展訂單直採,設立外貿產品銷售專區、專櫃。組織國內採購商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採購外貿產品。
- 引導外貿企業應用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技術,研發適銷對路的內銷產品,創建自有品牌,培育和發展新的消費熱點,推動消費回升。鼓勵外貿企業充分利用網上銷售、直播帶貨、場景體驗等新模式,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加大支持力度
- 對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徵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報,調整為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後15天內申報。
-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對出口產品轉內銷提供金融支持,加強供應鏈金融服務,結合實際開展內銷保險項下的保單融資業務,加大流動性資金貸款等經營周轉類信貸支持,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倉單、訂單等質押融資,依託大型電商平台加強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直貸業務。
- 支持保險公司加大對出口產品轉內銷的保障力度,提供多元化的保險服務。
- 加強資金支持出口轉內銷相關業務培訓、宣傳推廣、訊息服務等,支持外貿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內銷展會。
資料來源: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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