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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至2020年底
2020年5月12日
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表示為進一步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業,決定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由原本5月31日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有關優惠包括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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