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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公布商貿物流產業扶持資金詳情
2022年7月22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促進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下稱「前海合作區」)貿易、現代物流、航運服務、商業發展,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早前公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促進商貿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的通知(深前海規 [2022] 8號),明確表示單家機構年度支持上限為3,000萬元人民幣,商戶支持上限為300萬元。《辦法》適用於前海合作區商貿物流產業扶持資金(下稱「扶持資金」)的申報、審核以及相關管理活動。有關內容包括:
貿易物流發展支持
適用於從事貿易、現代物流業務的獨立法人企業。
- 鼓勵平台發展,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電商平台來深設立國際總部或功能性區域中心,消費平台滿足一定條件可予以最高500萬元獎勵,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則按年度交收金額的0.02%予以支持。
- 支持重點物流企業繼續做強做大,包括AEO高級認證企業、RCEP「經核准出口商」。
- 落實「國發 [2019] 3號」有關精神,支持保稅研發、保稅維修、保稅展示等「保稅+」新業態的發展,對營收不少於1,000萬元的予以20萬元獎勵。
- 聚焦綜合保稅區發展,對租賃綜合保稅區倉庫或辦公物業的企業予以一定比例的租金支持,緩解經營壓力;提供倉庫智慧化升級改造支持,實際投入總額不少於100萬元的,按其實際投入總額的10%予以支持。
航運發展支持
適用於從事港口航運業務的獨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非法人組織,以及相關個人。
- 對登記為「中國前海」籍的國際船舶及其在船服務船員給予支持。其中船舶按70元/總噸的標準予以註册支持,對在「中國前海」籍國際船舶上年度工作滿半年以上的船員,按照高級船員2萬元每人每年、其他船員5,000元每人每年的標準予以在船服務支持。
- 落實前海建設國際船舶管理中心的戰略規劃,對開展國際船舶管理的前海航運服務企業,按10元/總噸、最高100萬元的標準予以管理支持。因規模指標可體現船舶管理業態的主要競爭力,故在辦法中對營業收入做出基本要求。
- 支持郵輪產業,對符合條件的郵輪公司,按照實繳註册資本的1%予以一次性支持落戶支持,並根據新開闢的航線類型予以航線支持。
- 支持遊艇相關活動,鼓勵遊艇消費、遊艇文化活動及基礎設置完善。具體為:購買大眾休閒遊艇(不超過600萬元)的,按單價的5%予以支持;舉辦遊艇相關展會、社會公益活動等,或新建遊艇泊位、新增專用設施設備、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按其費用的20%予以支持。
商業發展支持
適用於商業運營機構、商戶、開展電商直播的機構。
- 對以國內批發零售為主營業務且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的重點企業,按營收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
- 結合區內商業發展情況,針對新開業且不少於10,000平方米的商業規模予以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 根據深圳市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相關精神,支持「首店經濟」、「首發經濟」做大做強,引導國內外知名優質品牌商戶開設不同類別的首店,並予以一次性支持。對新開業的國內外知名優質品牌予以200,000元至500,000元不等的開業支持,對商戶引入香港本土品牌予以每個品牌5,000元的支持,積極促進深港合作,促進「雙循環」發展。
- 新開業的非首店商戶及品牌,按以下標準予以一次性支持:「國內外知名優質品牌」商戶,按具體類別分別支持500,000元、300,000元、200,000元;商戶引入「香港本土品牌」,每個品牌支持5,000元,最高300,000元。
《辦法》自2022年7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資料來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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