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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增列8項「零關稅」生產設備
2022年3月16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早前聯合發布《關於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 [2022] 4號),其中對《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第二條所指生產設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2)》商品分類增列8項文體旅遊業所需的生產設備,包括:
- 過山車 - 稅則號列95082100
- 旋轉木馬、鞦韆和旋轉平台 - 稅則號列95082200
- 碰碰車 - 稅則號列95082300
- 運動模擬器和移動劇場 - 稅則號列95082400
- 水上乘騎遊樂設施 - 稅則號列95082500
- 水上樂園娛樂設備 - 稅則號列95082600
- 其他遊樂場乘騎遊樂設施和水上樂園娛樂設備 - 稅則號列95082900
- 遊樂場娛樂設備 - 稅則號列95083000
此外,海南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進口財關稅[2021]7號文件和上述規定範圍內的自用生產設備,按照財關稅[2021]7號文件規定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通知》自2月14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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