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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實施新外匯兌換規定但外資企業獲豁免
2022年5月3日
緬甸中央銀行於2022年4月20日宣布一項廣泛適用於外國實體的豁免措施。該行早前曾發出通告,規定當地企業與個人持有的外匯必須兌換為當地貨幣,但現在不少外國機構和人員可獲豁免,包括持有已審批外國投資項目的公司;在經濟特區經營的公司;國際非政府組織;外交人員;聯合國組織及航空公司。
緬甸央行曾於2022 年 4 月初公布第 12/2022 號通知和第 4/2022 號指令,引起當地外資企業深切關注。根據上述通知及指令,緬甸銀行必須在1個工作天內,把「境內居民」來自國外的外匯計價收入兌換為緬甸元,獲豁免者除外。「境內居民」包括在緬甸註冊的公司、組織和辦事處、外資企業在緬甸的分公司,以及在緬甸居住或定居至少183天的個人(不包括外國的外交人員或公務員)。其後,緬甸央行發出第 5/2022 號指令為一些外國政府機構提供豁免,並發出第6/2022 號指令訂明銀行的處理程序和受影響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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