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等有關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門發出《關於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的意見》(發改法規 [2022] 355號),提出有關推動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工作目標,包括到2023年底,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互聯互通進一步深化,交易信息、市場主體信息和專家資源實現區域內統一共享,參與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和CA數字證書互認的城市達20個以上,跨區域交易便利水平明顯提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政策協調和監管協同機制基本建立,信用監管、智慧監管落地見效,積累形成一批可複製推廣的區域一體化發展典型經驗。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