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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去年生效,成員國逐步降低關稅稅率,有助促進區內貿易。港商可善用RCEP的原產地規則重新佈局供應鏈,有助降低稅率,迎接商機。
《香港和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下關於服務貿易的更新承諾已於4月6日生效,為香港和智利企業及投資者創造更多機遇,有助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兩個經濟體的合作。
《銷售公約》提供法律規則,規管相關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企業在處理不同商法制度時經常面臨的適用法律問題,從而為商業交易帶來更大確定性及降低交易成本。值得留意的是,《銷售公約》在香港實施後,如相關合同屬公約適用範圍內,除非買賣雙方在合同中載明《銷售公約》不適用(opt out),否則《銷售公約》將自動適用。因此,香港貿易商宜及早了解《銷售公約》及公約對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的影響,為公約的實施做好準備。
香港特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出,智利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首個自由貿易協定夥伴。《協定》自2014年生效以來,雙邊貨物貿易穩定增長,2015年至2019年的平均每年增長率達18.2%。縱使疫情為全球貿易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雙邊貨物貿易仍維持穩健強韌。
香港特區經濟顧問歐錫熊早前闡述《2021年半年經濟報告》,指消費及投資需求進一步加強,私人消費開支第二季按年實質增長6.8%,整體投資開支按年實質加速增長23.8%,反映營商氣氛好轉。
考慮到經濟復蘇不平均,加上與疫情相關的不確定性仍高,香港《2021年第一季經濟報告》維持全年經濟增長預測為3.3%至5.5%。
《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自2019年6月起陸續生效,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爭端解決機制和其他相關範疇。兩份協定為香港企業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場准入條件,也有助降低營商門檻、擴大商機,為香港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範圍全面,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爭端解決機制及其他相關範疇。兩份協定能為貿易和投資提供法律保障、更佳的市場准入條件及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將進一步加強香港和東盟在貿易和投資的往來。
港府先後出招協助企業走出困難,除了向個別資助計劃加碼注資外,也重新檢視及提升所有現有資助計劃的使用效能。香港特別行政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強調,港府多年來為企業制定的支援措施,仿如形成了一個尋寶圖,讓企業作為參考,從中尋找出路,而現階段最重要是要協助企業開拓新市場。
根據兩份雙邊協定,香港公司可在澳洲各類服務行業,享有具法律保障的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而香港也可藉此加強吸納澳洲人才,進一步鞏固作為服務平台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