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和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近日發出2020年第75號公告,公布經調整後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當中包含有關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與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兩部分,而《目錄》所列物項和技術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國務院批准的《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等相關行政法規、規章所附清單和名錄以及國家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予以管制、臨時管制或特別管制的物項和技術。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