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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先導計劃助物流業
應用創新科技提升效率
為維持香港物流業界的競爭力,香港特區政府於10月12日推出「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先導計劃),鼓勵物流業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效率及生產力,預計惠及約300家物流企業,涉資三億港元。
2020年10月16日
香港特區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貿易及物流業是香港四大支柱行業之一,為香港經濟發展帶來重大貢獻。他指,科技應用為物流業提供高增值服務創造契機,先導計劃能為物流業提供所需支援,提高運營效率,滿足客戶需求。
涉資三億助企業 促物流業持續發展
香港特區政府致力推動香港物流業持續發展,鞏固香港作為區域物流樞紐的角色。「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涉及總額約三億港元,資助額將以一比一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50%,企業則須支付不少於項目總核准開支50%。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四個核准項目,累計資助額上限為100萬港元,而每個核准項目必須在24個月內完成。
資助範圍也涵蓋於2018年10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為設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而購買的新X光檢查設備的企業,以協助業界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新政策。運輸及房屋局已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先導計劃的執行夥伴,為先導計劃提供秘書處服務,並成立包括工商及專業界代表的管理委員會去審批申請。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以及在港有實質的第三方物流服務業務運作,而其業務涵蓋進出口物流服務的非上市企業均可申請資助。成功申請的企業可於簽訂資助協議後,獲取核准撥款總數的50%作為項目首期撥款;終期撥款會在項目完成,以及終期報告獲管理委員會及秘書處接納後,發放予成功申請的企業。

申請資格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以及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並符合以下條件,均可遞交申請:
• 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如供應鏈及分銷管理等增值服務;
• 業務須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 以及
• 在項目進行期間必須維持符合申請資格的條件。
審批標準
• 申請項目須透過應用科技及/或資訊系統,提升物流增值服務的生產力及效率。
• 申請會根據個別情況及因素進行審批。
• 詳情請參閲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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