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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布海南自貿區新開放政策
2019年12月24日
商務部等1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了適用於海南自貿區的其他自貿區施行政策,共30項政策內容,包括:
- 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
支持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及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與中國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等12項內容。 - 擴大金融領域開放
支持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及加強與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戰略合作等7項內容。 - 加快航運領域發展
允許特定條件下租用外籍船舶從事臨時運輸、進一步便利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從事海員外派服務等7項內容。
此外,《通知》也提出了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補機制、探索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等4項其他政策內容。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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