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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設廠實務須知
2019年5月28日
緬甸已興起為東南亞最熱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基地之一。本文評估緬甸在勞工供應、基礎設施和投資優惠等方面的最新情況,為有意在該國投資的廠商提供一些實務建議。
緬甸:香港和中國內地製造商的新興生產基地
近年來,不少製造商均希望在東南亞物色低成本生產基地,其中緬甸備受關注。自2011年以來,由於國際制裁放寬,加上經濟開放和實施鼓勵投資的政策,緬甸製造業經歷重大轉型。鑒於低成本的勞工供應充足,許多中國內地及香港公司已在該國設立輕工業廠房。2017年,流入該國的外商直接投資達到278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為10%,單是製造業便佔總量約三分之一。
中國與緬甸有著密切的經濟聯繫,在2010年緬甸開放前已是該國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截至2019年3月,中國內地和香港分別是第二及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資來源,佔緬甸外商直接投資存量的36%。來自內地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而香港投資者則涉及製造、酒店和房地產等多個行業。

勞工供應充足但需要在職培訓
緬甸勞動人口達2,570萬,能為外國製造商提供充裕的低成本勞動力。2018年5月,該國最低工資委員會宣布新的每日最低工資為4,800緬甸元,約為3.0美元;假設每月有25個工作日,折合為每月75美元。儘管有此規定,緬甸的工資與區內其他國家相比仍有競爭力。舉例來說,越南的最低工資約為每月126至180美元,柬埔寨為182美元[1]。但是有意投資的製造商應注意,現時市場薪金水平已遠遠高於最低工資。根據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進行的調查[2],緬甸製造業工人平均每月工資約為162美元,柬埔寨為201美元,越南為227美元。

緬甸可提供大量低成本的勞動力,對生產商來說十分吸引。但是有意投資者要考慮的是,該國工人的生產力往往被認為低於區內其他國家。不過,緬甸工人也相當勤奮,學習能力強。企業若投入資源提供在職培訓或技能發展計劃,應可獲得美滿成果。業內人士表示,緬甸工人接受適當的技術培訓後,可以達到中國工人七至八成的生產力水平。用當地緬甸語文編寫詳細的操作指南,也有助工人明瞭生產程序,成效更佳。
要留住員工,充分的培訓也是必需和有效的方法。仰光一家中資製造商表示,提供足夠的在職培訓和舉辦員工活動可以培養員工的歸屬感,有助廠方維持低於10%的流失率,遠較平均流失率(49%)為低[3]。
值得注意的是,緬甸規定工廠工人每周工作最多44小時,每星期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僱主應提前制訂工作日程,因為他們必須事先獲得工廠和勞動法檢查廳的批准才能加班。
一名在仰光設廠的香港廠商建議,有意投資者在選擇廠址時,工廠與附近鄉鎮的距離應是一大考慮因素,因為工人都喜歡短途通勤。在某些情況下,廠方可能要提供交通津貼或穿梭巴士來吸引工人。


選擇港口
仰光港處理緬甸約90%的海上貿易。仰光市中心附近有幾個碼頭,其中一個是亞洲世界碼頭(Asia World Port Terminal,簡稱AWPT)。這些碼頭是內陸河港,無法容納大型船隻,往往十分擠塞。這些市區碼頭雖然處理能力有限,但是較接近主要工業區,因此仍有不少付貨人選用。
另一個選擇是緬甸迪拉瓦國際碼頭(Myanmar International Terminal Thilawa,簡稱MITT),這是仰光最大的碼頭。迪拉瓦國際碼頭雖然距離市中心25公里,但是毗鄰有50多家外國公司的迪拉瓦經濟特區。迪拉瓦國際碼頭靠近仰光河口,因此可以容納吃水較深的大型船隻。


緬甸的對外貿易約八成使用海運。為加強緬甸作為出口導向型製造業中心的競爭力,該國政府把港口發展列為經濟改革計劃的一個優先項目。2018年4月,緬甸港務局啟動港口電子數據交換(Port EDI)系統,把各種港口流程數碼化,包括港口清關、泊位分配和碼頭營運系統。港口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取代以前以人手處理文件和數據的做法,長遠可改善海運物流的準確性和提高效率。
電力供應
電力供應是有意投資緬甸的製造商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2019 Doing Business),該國每年平均發生21次停電,每次停電約1小時。
水力發電佔緬甸電力供應的三分之二以上。在每年11月到4月的旱季,水電供應減少,經常導致停電。
在仰光,大多數製造商已自行安裝發電機,確保電力供應穩定,減少停電對生產活動造成的影響。儘管如此,在選擇興建新工廠或現成工廠的地點時,製造商應注意電力變壓器的容量限制,以確保有足夠電力可傳送到生產設施。
緬甸電力及能源部表示,近年來該國用電量每年增長約15%。為解決長期存在的電力短缺問題,並跟上持續上升的能源需求,緬甸政府於2018年1月批准興建4個天然氣發電項目。這些項目由來自法國、德國和中國的多個財團發展,計劃於2022年完成。未來幾年,隨著私營企業參與更多新電力項目,預料可增加該國的發電能力,縮小工業界能源供應的不足。
普惠制及新投資法提供額外優惠
在普惠制(GSP)下,緬甸作為最不發達國家之一,對美國、歐盟和日本等主要國際市場的出口享有關稅優惠。自2013年歐盟恢復給予緬甸普惠制優惠以來[4],緬甸對歐盟的出口飆升至原來的7倍,2017年達到15.6億歐元,折合約17.7億美元,其中服裝佔出口的70%以上。除緬甸外,柬埔寨、老撾和孟加拉等區內發展中國家也獲得普惠制優惠。

此外,2017年4月生效的《緬甸投資法》實施新的稅務優惠,以鼓勵外商在重點鼓勵行業投資,並推動更平衡的區域經濟發展。製造業是可獲得所得稅豁免的重點鼓勵行業之一[7],而在較不發達地區的投資,豁免期更長。緬甸投資及公司管理總局(DICA)建議,外商應考慮在二區投資,因為二區大部分地區的基建發展較佳。另一方面,投資者應留意,根據新的《緬甸投資法》,只有無法在當地獲得的機器設備才可獲減免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項。

[1] 適用於紡織、服裝和製鞋業。
[2] 日本貿易振興機構《2018年日本公司在亞洲和大洋洲的業務狀況調查》。
[3] 國際勞工組織《企業視角下的緬甸勞工問題:食品加工和服裝生產企業調查結果》(Myanmar labour issu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erprises: Findings from a survey of food processing and gar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2017年3月。
[4] 歐盟普惠制有「除武器外所有產品皆可」(Everything But Arms,簡稱EBA)的安排。根據這項安排,緬甸所有出口產品均可免關稅免配額進入歐盟,武器及彈藥除外。
[5] 聯合國發表報告指出緬甸有侵犯人權的情況後,歐盟於2018年10月派出監察團訪問該國。歐盟將參考監察團的調查結果,分析應否通過臨時撤銷「除武器外所有產品皆可」安排的程序,取消給予緬甸的貿易優惠。歐盟現正分析監察團收集的資料,然後考慮下一步行動。詳情載於:Myanmar: EU mission assesses human rights and labour rights situation。
[6] 2019年2月,鑒於柬埔寨的人權問題,歐盟展開正式覆核程序,或會導致柬埔寨在「除武器外所有產品皆可」安排下的貿易優惠被暫時取消。詳情載於:EU launches procedure to temporarily suspend trade preferences。
[7] 關於其他重點鼓勵行業的資料,請參閱緬甸投資委員會《重點鼓勵行業清單》(List of promoted s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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