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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表報告闡述外國的數碼貿易限制措施
2017年10月27日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最近發出的一份報告,近年來,全球數碼貿易活動急增,但一些國家卻採取措施,拖慢或阻礙市場採用數碼技術。在2019年之前,該委員會將就數碼貿易發表3份報告,上述報造是首份,除提供數碼產品和服務的市場資訊外,也檢視全球數碼技術的採用情況和數據流通的重要性,同時闡述主要外國市場有可能妨礙數碼貿易的政策法規。
根據報告,全球電子商貿交易額由2012年的19.3萬億美元,增加至2016年的27.7萬億美元,其中企業對企業(B2B)交易佔超過86%。全球B2B行業的發展一日千里,業內公司紛紛以先進的雲端平台取代舊有的供應鏈及分銷系統。與此同時,企業對消費者(B2C)的電子商貿活動正在改變全球零售領域,而數碼支付、區塊鏈及數碼簽署等新技術令交易更加安全和方便。2015年,B2C交易額最高的市場是中國內地(7,670億美元)及美國(5,950億美元)。
不過,美國業界代表指出,不少政策法規均可能妨礙數碼貿易,其中包括以下各項:
- 限制外商直接投資(如外國人持股上限、歧視性許可和稅務政策,以及本土含量規定)及其他市場准入方法(如對海關微量規則、電子支付系統、技術標準及政府採購等有影響的措施)
- 限制跨境數據流通,例如數據本地化規定、互聯網攔截、審查、針對數碼內容的文化監管及數據私隱保密
- 網絡安全限制措施,特別是中國內地和其他市場實施的源代碼公開規定及加密限制
- 針對互聯網供應商的規例,包括旨在保護知識產權的規例
- 判斷第三方內容責任的規則
- 知識產權的法律框架及執法措施
整體而言,由於數據自由流通對數碼貿易十分重要,因此妨礙數碼貿易的最大障礙是數據本地化。內容業代表則認為,知識產權執法不力對他們影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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