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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紡織品及地板生態標籤認證準則最新發展
2017年3月10日
「歐盟生態標籤認證」(EU Ecolabelling)是一個自願性標章制度,讓商人在符合有關標準的產品貼附標籤,顯示其產品能夠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最近,歐盟生態標籤認證有若干重要發展,包括歐洲委員會提出方案,建議修訂紡織品生態標籤認證的準則,以及採納一項決議,以修訂木地板生態標籤認證的準則。
2017年2月2日,歐委會向歐盟成員國提出方案,建議修訂第2014/350/EU號決議。這項決議訂立了歐盟紡織品生態標籤認證的環保生態準則,新建議的目的並非為該決議引進重大更改,而是加入一些針對文本的有用闡釋,以及確保歐盟各種涉及紡織品的措施更為一致。
建議對第2014/350/EU號決議及其附件有多項修訂,其中最重要的是延長紡織品生態標籤認證規定的有效期。目前實施中的準則將於2018年6月到期,若建議獲得通過,有效期將由採納決議當日起計算延長78個月。
其他改變包括修訂決議適用的各種紡織纖維的定義,令半製成紡織品也有機會獲得生態標籤認證。
建議亦包括修改附件第14(b)(iv)項有關限制使用防水、防塵及防污漬處理,使之與針對鞋履及家具產品的類似規定一致。有關修改參考了第2016/1332號決議(有關家具)及第2016/1329號決議(有關鞋履)的已修訂準則。
此外,第2014/350/EU號決議附件的附錄1第七節亦將作出修訂。附錄1提供適用於最終產品所有生產階段的受限制物質的名單。建議的修訂把清潔劑加入限制範圍內;與此同時,縮小對第1272/2008號規例下,被列為對水環境造成危害的非離子及陽離子清潔劑和表面活性劑的限制範圍。
其他建議修訂涉及:企業責任的準則;紡織品染色牢度的標準;澄清根據準則3(關於羊毛及其他角質纖維)進行評估和驗證的方法;修正厭氧生物降解性的測試參考。
有關木地板的新發展,歐盟《官方公報》於2017年2月2日刊登歐洲委員會第2017/176號決議,為木、軟木及竹製的木板訂立歐盟生態標籤認證準則。這項決議修改和廢除了歐委會第2010/18/EC號決議中列出的現行木地板生態標籤認證準則。
修改後的歐盟生態標籤認證準則,旨在推廣採用以可持續性更高的生產方式製造的物料。
新決議所覆蓋的產品種類,包括木地板、層壓地板、軟木地板及竹地板等各類室內地板。以重量計算,這些最終產品超過80%的物料或纖維是木、木質、軟木、軟木質、竹及竹質;構成層不含人造纖維。
新準則其中一個重要改變,是規定製成品的木、軟木、竹及藤必須來自獲認證及以可持續方式管理的森林。
此外,新準則對產品所含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實施更嚴格的限制,以防止地板產生空氣污染。另外,還有對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實施更嚴格的限制,以及禁止使用阻燃劑。
另一新增內容,是根據準則5「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而制訂的一系列措施,旨在確保製造過程耗電較低。
請按連結,瀏覽歐委會為紡織品生態標籤認證訂立環保生態準則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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