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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營商須知(四):產品標準、標籤及文件
2016年9月5日
古巴對某些產品已採納具體的技術規定,而國家標準局(NSO)則負責訂立消費品的標籤及包裝法規。準備進入古巴市場的香港貿易商,也應注意該國對文件的要求。
產品標準/檢定規定
古巴對某些產品已採納具體的技術規定。國家標準化組織(Oficina Nacional de Normalización,簡稱NC)負責制訂古巴的標準及技術法規。例如,某些機電產品必須由古巴實驗所檢定,以證明適合在古巴的天氣狀況下使用。
家用電器和類似用途的電器必須符合NC COPANT IEC60335-1標準。這項標準為額定電壓不超過250伏的單相電器,以及不超過480伏的其他電器設定總體要求。
醫療器械和藥品必須向公共衛生部的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及設備控制中心(CECMED)註冊。此外,多種產品如各類燈具和照明設備、燈具鎮流器、個人防護設備、摩托車頭盔、醫用電氣設備,以及建築和安全玻璃,亦須符合特定標準。
除了食品外,以下產品在輸入古巴前必須取得該國公共衛生部營養與食品安全局的證書:食品添加劑、食品接觸材料、食品用設備及器具;玩具;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家用清潔用品,以及環境產品和技術;煙草製品。除符合相關規定外,這些產品還須符合良好生產及衛生規範。
玩具須符合NC ISO 8124-1(機械及物理特性安全)、NC ISO 8124-2(易燃性)和NC ISO 8124-3(特定元素的遷移)的要求。除其他事項外,NC-ISO 8124-1訂明玩具結構特徵的可接受標準,如形狀、尺寸、輪廓(包括尖端及邊緣)和間距(如鉸鏈線間隙),以及某些種類玩具特性的可接受標準(如非彈性頭彈射物的最大動能和某些乘騎玩具的最小傾斜角)。
NC ISO8124-2訂明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種類,以及某些玩具接觸小火源的易燃性規定。該標準還包括對所有玩具的總體要求,以及對可能產生最大危險的玩具的具體要求和測試方法。
NC ISO8124-3訂明玩具材料及零件所含的銻、砷、鋇、鎘、鉻、鉛、汞和硒等的最高可接受遷移水平,以及分析前的抽樣及提取方法。古巴實施的每日最高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水平如下:銻0.2微克(μg),砷0.1微克,鋇25.0微克,鎘0.6微克,鉻0.3微克,鉛0.7微克,汞0.5微克,硒5.0微克。
總的來說,上述大部分古巴標準基本上是轉置相應的國際標準,如ISO標準。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符合適用的國際標準應已足夠,即使類似的古巴標準可能不盡相同。為確保在古巴能順利並有效地清關,香港公司可以考慮使用檢定實驗所或代理機構的服務,例如在古巴設有業務據點的必維國際檢驗集團(Bureau Veritas),進一步減少出現問題的可能性。
標籤
國家標準局負責制訂消費品的標籤及包裝法規。除食品或其他受更具體標準規管的產品外,按照NC OIML R 79:1997標準,預包裝產品應包括至少以下資料:(1)產品識別;(2)製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或零售商的名稱和營業地點;以及(3)產品淨量。產品識別應按下列順序至少有以下一種命名:(1)適用的國家法律或規例指定或要求的名稱;(2)產品的普通或常用名稱;以及(3)通用名稱或其他適當的描述性術語,如包含功能聲明的說明。
所有預包裝食品必須以西班牙語來標記。只要西班牙語是標籤上使用的語言之一,多語言標籤可以接受。古巴法律規定,在所有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籤應包含以下資料:(1)食品名稱;(2)原產地;(3)商業品牌名稱;(4)製造商的名稱及地址;(5)成份及添加劑;(6)淨含量及瀝乾重量;(7)使用說明;(8)存放說明;以及(9)生產日期或批號/代碼和到期日期。
文件
貨物輸往古巴供消費用通常需要以下文件:(1)報關單;(2)貨運單據(如提單正本或出口證書);(3)商業發票正本;(4)裝箱單正本;(5)原產地證書;(6)衛生/植物檢疫證書(如適用),而木材則是熏蒸證書;以及(7)古巴當局可能要求提交的任何其他證書或文件。
所有文件必須譯成西班牙語。在某些情況下,古巴海關會有一定的靈活性,包括暫時接受形式發票(pro-forma invoice)。即使所有清關需要的資料仍未齊全,進口商也可在貨物運抵前提交報關單,作出暫時或不完整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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