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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4月17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資訊技術的快速發展,致使獲取資訊包括獲取知識、獲取能力的方式大大轉變,對傳統出版帶來了全方位、深層次、顛覆性的衝擊。這正是《指導意見》出台的背景。
《指導意見》指明了融合方式和發展方向,即「按照積極推進、科學發展、規範管理、確保導向的要求,立足傳統出版,發揮內容優勢,運用先進技術,走向網絡空間,切實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在內容、渠道、平台、經營、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實現出版內容、技術應用、平台終端、人才隊伍的共用融通,形成一體化的組織結構、傳播體系和管理機制」。
同時,力爭用3-5年時間,研發和應用一批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確立一批示範單位、示範項目、示範基地(園區),打造一批型態多樣、手段先進、市場競爭力強的新型出版機構,建設一些具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出版傳媒集團。
《指導意見》還同時提出了創新內容生產和服務、加強重點平台建設、擴展內容傳播渠道、拓展新技術新業態、完善經營管理機制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等6項推動融合發展的重點任務。要將傳統出版的專業採編優勢、內容資源優勢延伸到新興出版,依託先進技術和渠道,借力推動出版融合發展,建立健全一個內容多種創意、一個創意多次開發、一次開發多種產品、一種產品多個型態、一次銷售多條渠道、一次投入多次產出、一次產出多次增值的生產經營運行方式。
初步統計,從2008年到2014年,文化產業發展項目資金共安排了192億元,支援文化產業項目3,300多個,其中支援新聞出版業75.4億元,佔資金總量的39.3%;項目數量是1,107個,佔項目總數的33.5%。這次《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大中央文化產業發展項目資金支援力度」,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納入重點支持範圍,並對具體支援內容做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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