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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今年5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將提高19%
2015年2月27日
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全省平均增幅19%。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因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詳見下表)。

調整後,廣東最低工資水平總體居於全國前列。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本次調整設置了2個多月的緩衝期,便於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
省人社廳提醒全省各類企業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職工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據瞭解,省人社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施行後,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
深圳市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另行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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