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全接觸

商貿全接觸 商貿全接觸
  • 登入 / 登記

語言

  • EN
  • 繁
  • 简
  • 活動
  • 我的資訊
  • 聯絡香港貿發局
  • 訂閱
  • 訂閱

Section Menu

  • 市場機遇
  • 可持續發展
  • 創業新聲
  • 科技及創新
  • 時尚創意
  • 貿發局消息
  • 焦點專題

語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關於香港貿發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記 |

HKTDC.com 關於香港貿發局 My HKTDC

登入 登記

商貿全接觸

Section Menu

  • 市場機遇
  • 可持續發展
  • 創業新聲
  • 科技及創新
  • 時尚創意
  • 貿發局消息
  • 焦點專題

https://hkmb.hktdc.com/tc/1X0A0PU3

經貿研究
儲存內容
分享 / 發送

請在微信中掃描二維碼然後按「...」以分享

財政部部署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具體行動

2014年12月29日

財政部12月24日發文,部署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決策的具體行動,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將其作為重點工作。

通知明確,需要清理的稅收等優惠政策是指地方和部門對特定企業及其投資者(管理者)等,在稅收、非稅等收入和財政支出等方面實施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要求,各地要認真排查本地區自行制訂出台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對各類文件載體,特別是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協定、備忘錄、會議或會談紀要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請示、報告和批覆等進行全面梳理,確保沒有遺漏。在此基礎上對2014年12月1日前出台的現行優惠政策,按照稅收收入、非稅收入、社會保險繳費、財政支出、財政體制、其他優惠政策等6種情形,分類填報清理情況表,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

財政部指出,各地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自通知印發之日即2014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並發布文件予以廢止。今後新制訂稅收等優惠政策,需按照統一的政策制訂許可權執行。除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外,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訂稅收優惠政策。

沒有法律法規障礙的優惠政策,若確需保留的,可在充分說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建議的基礎上暫時繼續執行,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財政部審核匯總後專題請示國務院,並依據國務院審定的處理意見執行;本地區未提出保留建議的,或國務院未批准保留的,一律發布文件予以廢止。

通知還強調,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對企業減免或緩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社會保險繳費;未經國務院批准,不得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

此外,經過項目清理後保留的優惠政策,以及今後新制訂的優惠政策,一律納入長效機制統一管理。各地要建立評估和退出機制、考評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清單制度和舉報制度,並完善財政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

返回頁首 ^
資料提供
    主題:
  • 中國內地,
  • 稅收,
  • 優惠政策
  • 中國內地
  • 中國內地
首頁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題

中國內地36294
稅收97490
優惠政策95146

文章主題

中國內地36294
稅收97490
優惠政策95146

interest_article

相關文章

2023年2月13日

中東行拓商機收穫甚豐 商議綠色金融投資協定

2022年10月3日

港商進駐東莞十問十答 優惠政策鼓勵港人創業

2022年5月31日

註冊成為外商投資企業 為港商進軍大灣區鋪路

2022年7月8日

南沙方案促粵港澳合作 創科青創等成發展重點

Related Events

相關活動

2023年5月18至20日

SIAL國際食品展(上海)2023

2023年5月26至28日

港 • 潮流︱深圳

2023年6月28至30日

第22屆上海 CBME孕嬰童展

2023年8月28至30日

SIAL國際食品展 (深圳) 2023
活動搜尋

Social Share

關注我們

訂閱每周電郵通訊

newpaper-img

訂閱每周電郵通訊

banner-img


本人確定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可將上述資料編入其全部或任何資料庫內作為直接推廣或商貿配對﹝因而可能成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眾人士使用﹞,以及用於貿發局在私隱政策聲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確認已獲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權,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貿發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選項是按歐盟有關保護個人資料法律的要求而設,對於非歐盟/歐洲經濟區的客戶,請略過此項。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電郵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為登記用戶,請即登記!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