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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獲中央首肯
2014年5月6日
目前粵港澳自貿區總體方案已經較為成熟,處在一個最後完善階段。總體方案日前已得到中央首肯,並徵求了28個部委的意見。方案中考慮對港澳地區單獨設立負面清單,並將在金融創新中主力推行跨境人民幣業務。
粵港澳自貿區的最大特色,也是與上海自貿區的差異,便是廣東、香港、澳門三地的深度合作,在珠三角地區形成整體競爭力。至於推出時間,仍需中央進行統一部署。
粵港澳自貿區與上海自貿區全方位的開放和創新相比,粵港澳自貿區更多側重於對外,著眼於廣東與香港、澳門兩地的經濟聯繫。
在金融創新方面,由於粵港澳深度合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未來在金融方面合作的空間較大。例如跨境雙向貸款,現階段人民幣資金投入在港澳較多,應考慮怎樣實現人民幣資金有效回流,支援國內實體經濟發展。一方面鞏固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地位,另外也支持廣東轉型升級,支援廣東實體經濟發展,是雙贏。
粵港澳自貿區金融創新將以人民幣跨境使用和構造離岸及在岸人民幣中心為重要內容。一方面,要發揮香港的國際化平台作用,推動廣東豐富的金融資本「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併購投資和證券投資等,拓寬人民幣走出去渠道;另一方面,要共同創新人民幣投資產品,引導離岸人民幣資源服務廣東經濟發展,完善人民幣回流機制。
在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將對港澳有單獨的負面清單。為體現對港澳的深度開放,針對港澳的負面清單較上海自貿區針對國際方面負面清單會更短些。
在粵港澳自貿區方面,廣東表示要加快申報設立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探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化粵港澳資本市場合作,支持發起設立合資證券機構,爭取開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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