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業特許經營
2016年10月12日
2007年2月6日,國務院頒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並自5月1日起實施。為保證《條例》的貫徹落實,商務部於2007年5月1日頒布了《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和《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並其後對此兩項管理辦法作出修訂,經修訂的《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和《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分別於2012年2月1日和2012年4月1日施行。
特許人准入制度
內地法規上,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根據現行有關部門法規:
- 特許人必須為企業—即獨立核算的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單位—可以是個人企業、合夥、有限公司、三資等,但港商不可以個體戶發展特許經營;
-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特許人備案制度
按現行規定,發展特許經營不用另外申請牌照,惟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後須於15天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以後每年向政府報告年內訂立合同情況。
備案機關及程序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向特許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企業,直接把相關的證明材料送至(或郵寄)企業所在的省/市備案機關獲取登錄號和密碼。企業在獲取登錄號和密碼以後進入商務部中國商業特許經營網的管理系統進行備案。
特許企業備案所需材料
- 商業特許經營基本情況。
- 中國境內全部被特許人的店鋪分布情況。
- 特許人的市場計劃書。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
- 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他經營資源的註冊證書。
- 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在提交申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材料時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 - 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 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
-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範圍中應當包括「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項目。
- 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
- 備案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特許人信息披露制度
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 特許人及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 特許人擁有經營資源的基本情況。
- 特許經營費用的基本情況。
- 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條件等情況。
- 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服務的情況。
- 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方式和內容。
- 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情況。
- 中國境內被特許人的有關情況。
- 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審計的特許人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 特許人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包括案由、訴訟(仲裁)請求、管轄及結果。
- 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重大違法經營記錄情況。
- 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披露資訊前,有權要求被特許人簽署保密協定。
相關連結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