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由75位来自香港和内地企业的商贸代表及专业人员组成。中国内地企业代表来自17个省市,涵盖金融及专业服务、物流运输、创新科技、贸易、绿色产业、能源及矿业、生物医药、汽车产业,以至传媒等多个界别,共同把握 “一带一路”共建机遇。
在哈萨克斯坦斯坦一站,代表团与哈萨克斯坦斯坦多个政府机构、商会及公司高层要员会面,包括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National Chamber of Entrepreneurs of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Atameken’) 、拜特雷克国家投资控股公司 (‘Baiterek’ 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哈萨克斯坦人民储蓄银行 (Halyk Bank) ,以及萨姆鲁克-卡泽纳投资公司 (Samruk-Kazyna) ,就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及产业对接深入交流,并探讨以香港作为平台拓展更广泛区域合作的机遇。代表团亦参观了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 (Astana Hub) 及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深入了解当地在创科及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
代表团在乌兹别克斯坦期间,与当地政府高层、工商机构及企业代表会面,包括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工业与贸易部、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及乌兹别克斯坦IT科技园等,深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市场环境及投资机遇。代表团亦参观了哈萨克斯坦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了解该校在国际合作及人才培育方面的最新发展。
行政长官李家超总结中亚之行时表示: “这次访问有三个目的:第一是进一步开拓新兴市场,为推动长远经贸发展奠定基础。第二是加强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往来,推进双方更紧密合作。第三是构建枢纽对枢纽的合作模式。这次我率领75位来自香港和内地企业的商贸代表及专业人员,访问中亚五国中两个大国——哈萨克斯坦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出席超过20场活动,考察了多个金融、创科、基建项目。访问是成功的,有八大成果。”
例如他提到,他分别与两国的总统、总理和多位高层官员会面,双方同意加强高层沟通联系及多方面协作。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已同意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此外,双方签订多项协议,包括涉实质金额的项目。大家认同枢纽对枢纽的合作方向可带来两个区域更广更阔的合作空间和高质量发展,双方会增加高层互访并支持对方的活动,共同扩大网络。
为深化经贸合作,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贸发局在乌兹别克斯坦合办商务晚宴,吸引约230名商界领袖及主要官员出席。香港贸发局主席马时亨教授指出: “今次中亚之行成果丰硕,再次确认了中亚国家对香港 ‘桥梁’角色的信任。在开拓哈萨克斯坦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等新兴市场过程中,香港凭借国际信誉、健全制度、世界级专业服务及贸发局全球网络平台,既是内地企业 ‘走出去’ 的重要支点,亦是海外企业进入内地市场的桥头堡,有效促进双向投资及贸易往来。这种 ‘引进来、走出去’ 的双向流动,充分展现香港在 ‘一带一路’中不可替代的价值,以及贸发局作为企业双向拓展首选平台的优势。”
发局将全力跟进访问期间促成的重点项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后续商贸配对及支持服务,推动项目早日落地的同时,亦将继续协助香港企业发掘更多国际合作机遇。
中亚 —— 高潜力新兴市场
中亚地区凭借丰富天然资源、年轻人口结构、 “一带一路”基建连接及持续经济多元化改革,仍然是全球新兴高潜力区域之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6年4月最新区域经济展望,中亚及高加索地区(CCA)2025年实质GDP增长达6.2%(优于预期),2026年虽受全球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及中东局势影响,增长预计放缓至约4.8%,但仍明显高于全球平均3.1%的水平。其中,哈萨克斯坦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继续担当区域增长的引擎角色。
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斯坦2026年GDP增长预测4.6%,经济规模约3,605亿美元,继续稳居中亚最大经济体及全球前50大经济体之列。乌兹别克斯坦2026年GDP增长预测6.5%,经济规模约1,815亿美元,在2017至2025年间,该国的GDP按美元计翻倍。整体而言,IMF预测中亚及高加索地区2025年GDP增长6.2%,2026年4.8%(高于全球平均3.1%)。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4月的预测,乌兹别克斯坦2026年GDP增长预测6.5%,经济规模约1,815亿美元,在2017至2025年间,该国的GDP按美元计翻倍,为中亚区内增长最迅速的经济体之一,发展前景备受看好。
代表团在哈萨克斯坦斯坦期间共促成43份备忘录及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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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与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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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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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与哈萨克斯坦国立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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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港机场管理局与阿拉木图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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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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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大宗港联数字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与Eurasian Trading System Export”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Exchange (ET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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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 JINGSH CONSULTING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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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与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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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码港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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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港工业总会与哈萨克斯坦斯坦人工智能与数字发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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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与Astana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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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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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香港科技园公司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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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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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香港总商会与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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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香港律师会与哈萨克斯坦斯坦国家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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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中国银行与拜特雷克国家投资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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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萨姆鲁克-卡泽纳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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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人民储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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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泰航空与阿拉木图国际机场与阿拉木图政府(旅游发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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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由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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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萨姆鲁克-卡泽纳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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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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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斯塔纳航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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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德勤中国与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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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易达资本与Dasco Capital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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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易达资本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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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易达资本与江苏关怀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萨姆鲁克-卡泽纳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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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高锋集团与Gas Energy Solution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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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与香港报业公会与Khabar Agency J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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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怡和控股有限公司与KI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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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佳鑫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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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科能三维技术(医疗)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肿瘤放射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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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与Kazakhtel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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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与Khabar Agency J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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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南华早报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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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南华早报与戈壁创投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与汗腾格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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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大豆天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斯坦国家粮食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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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渣打银行与哈萨克斯坦斯坦开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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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渣打银行与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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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善水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与自由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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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英文虎报与Freedom Horiz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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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Gold Astrum LLC |
代表团在乌兹别克斯坦期间共促成23份备忘录及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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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与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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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与乌兹别克斯坦IT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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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港机场管理局与Fly Khiva Gro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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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大宗港联数字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化塑料有限公司“MCHJ X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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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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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带一路总商会与JINGSH CONSULTING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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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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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香港工业总会与塔什干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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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码港与乌兹别克斯坦IT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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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港总商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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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港律师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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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级能源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扎拉夫尚黄金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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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对外经济活动国家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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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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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德勤中国与东方集团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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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锋集团与Automated Solutions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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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善水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 – 阿曼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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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善水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与CSCEC INTERNATIONAL MCHJXK(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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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善水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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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英文虎报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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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Vita Group F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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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 ADN 医药工业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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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税务委员会辖下地籍局遥感部 |
其他非团员机构也藉此机会在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达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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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甲级能源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斯坦人工智能与数字发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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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甲级能源有限公司与自由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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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与哈邮圆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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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港城市大学与哈萨克斯坦斯坦科学与高等教育部下属国际计划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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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香港城市大学与萨特巴耶夫国立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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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香港城市大学与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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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香港教育大学与纳扎尔巴耶夫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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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香港电讯与香港教育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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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香港理工大学与纳扎尔巴耶夫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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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港理工大学与El-Yurt Umidi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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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港理工大学与新乌兹别克斯坦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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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与BILIM-INNOVATION国际社会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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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与L.N. Gumilyov欧亚国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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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银国际与乌兹别克斯坦银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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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 – 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历史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