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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推进改革创新支持大湾区发展
2022年2月21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2月1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印发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函 [2022] 11号),表示为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1] 12号),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引领功能,提出15方面、共27条改革措施,要求各有关地区、单位要将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列为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工作;而省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地区、各片区的沟通衔接,争取尽早下放权限;对省级层面的权限下放,要力争在2022年底前下放到位。有关改革措施包括:
- 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
继续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优化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流程,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便利港澳投资者办理有关业务。
- 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
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为国际船舶开展法定检验。配合国家出台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放开政策,在「中国前海」、「广东南沙」、「广东横琴」船籍港有序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促进高端航运要素集聚。
- 开展进口贸易创新
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横琴片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南沙片区建设枢纽功能突出、双循环优势明显、贸易自由便利、服务配套齐全的进口示范区。打造进口货物国际中转分拨中心。支持前海蛇口片区建设电子元器件亚太集散中心、海运中转集拼中心、离港空运服务中心。支持南沙片区建设全球优品分拨中心、华南医药公共保税分拨中心、广州港湾区国际集拼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等特色项目,带动形成汽车、食品、生物医药等国际分拨产业集群。
- 支持离岸贸易发展
实施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支持银行根据展业原则和业务实际,为广东自贸试验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结算流程,提升审核效率。此外,落实配套税收支持政策。及时跟进国家出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和动态评估。
- 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
便利进口药品通关监管。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试点。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大健康国际贸易平台。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政策,鼓励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通过广东自贸试验区进出。支持前海蛇口片区申请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并且争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试点。
- 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
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企业或运营主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联式联运运单等单证,联合铁路运营单位等共同申报多式联运相关示范工程项目,推进示范工程创建,推动简化多式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并且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支持南沙、前海蛇口片区进一步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区域通关便利化水平。
- 打造期货产业链
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强化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动合作,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支持期货交易所将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货物品种及指定交割仓库向海关总署备案。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 创新账户体系管理
开展广东自贸试验区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拓展试点银行网点范围,著力提升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服务质效,深入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宣传,加强试点业务监测,确保试点业务平稳运行,为广东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 完善仲裁司法审查
支持境外仲裁机构依法依规在前海蛇口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研究制定境外仲裁机构依法设立业务机构的相关登记流程、手续,探索设置「特邀会员」制度,纳入仲裁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打造便捷、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优化完善南沙片区「三套模式+远程庭审」模式和前海蛇口片区「港资港法港仲裁」模式,推动横琴片区打造涉外、涉港澳一站式法律公共服务平台。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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