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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试行特殊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2022年1月21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前发布《关于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1年第156号),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有关事项包括:
- 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
- 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
- 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书授权、扫码验真、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注册人应当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电子注册证。常见电子证照问题解答可查看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 试行期间,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并行发放。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纸质注册证发放的同时,电子注册证将自动推送至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注册人(境内责任人)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电子注册证。
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时间,另行公告。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