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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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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海南自贸港(2):主要行业的发展机会

2021年12月20日

潘焯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规划及法律框架的支持下,海南正积极推进自贸港的建设。《总体方案》明确,2025年前将初步建立以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由2020年《总体方案》发布至今,不少政策和规划已陆续推出。在规划逐渐变得细致和清晰,以及政策逐渐落实下,不少港商和外商都考虑到海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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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港商更瞭解海南自贸港各行业的发展机会,本文将分析海南现时对各行业的准入、营运和跨境服务限制、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行业1、已推出的主要政策,以及简介未来这些行业的发展方向。本文分析的行业主要涵盖与香港相关的产业,分别是:制造加工、物流、金融、法律和会计、建筑和工程、医疗、资讯和通讯科技,以及文化产业。在某些领域,《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对港商有更优惠的准入和跨境服务条款,本文也会作简要分析。

需指出的是,因篇幅关系,本文只会列出一些较主要和突出的规定;本文所覆盖的范围也只限于海南自贸港全域,并不会深入介绍海南某些改革试点地区(如: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正推行的政策。

重点产业

制造加工

物流

金融

法律和会计

建筑和工程

医疗

资讯和通讯科技

文化产业

制造加工

对外商(港商)准入/营运限制

  • 不得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 禁止新建和扩建皮革鞣制加工和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 禁止生产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中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 人造板(以木、竹、藤等制成)制造须向产业园区集中布局
  • 中药饮品加工及中成药生产须向产业园区布局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宠物饲料、食品开发、生产
  • 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
  • 糖果、口香糖、蜜饯、冰淇淋、膨化食品、酸奶生产
  • 功能性特种服装生产
  • 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生产
  • 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
  • 高清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
  • 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
  • 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及生产
  • 钻石珠宝等消费精品设计、加工、贸易

跨境服务限制

不适用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进口生产原辅料、营运用交通工具和游艇,以及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 [2020] 4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 [2020] 54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 [2021] 7号)

《总体方案》指出,海南自贸港将致力发展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高清数字摄录机设备制造等产业在海南应有一定发展空间。而且,海南正积极发展旅游业,所以港商也可以考虑于海南开展旅游工艺品设计及生产、珠宝设计和加工、糖果生产等与旅游消费有关的产业。但是,由于海南自贸港发展重视生态保护,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会受准入和营运限制。

海南部署于2025年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届时大部分商品进入海南将实施零关税。不过在制造加工的范畴,中央政府已出台一系列生产原料和工具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原辅料和交通工具免税政策采用正面清单管理方式,只有在清单内的原料和交通工具才可享受免税政策;自用生产设备免税政策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除了皮革鞣制加工业、煤化工业等10个行业及国家规定禁止进口或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设备均可享受免税政策。不过需注意,享受了免税政策的生产原料和工具,只能于海南使用。

物流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国内水上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
  • 公共航空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
  • 禁止投资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 邮轮旅客国际海上运输业务
  • 物流业务相关仓储设施建设,特别是自动化高架立体仓储设施,包装、加工、配送业务相关的仓储一体化设施建设、经营
  • 一般商品的共同配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特殊药品低温配送等物流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提供和运用
  • 国际船舶代理、外轮理货
  • 船舶供应、第三方船舶管理、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租赁、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航运信息服务、船员服务、海事培训等航运服务业

跨境服务限制

  • 只允许境外服务提供者在对境外船舶开放的港口从事国际运输,除此以外,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不得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
  • 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任何外籍船舶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拖航
  •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起讫地在中国境内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邮政服务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设

  • 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
  • 设立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口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口海关公告 [2020] 5号)

现时海南有关物流的政策大多集中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南西北部,是海南海运物流的枢纽。在海南自贸港全域层面,政府正在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发展物流相关产业。现时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须提交合同、装箱清单和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须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和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才再行提交。2021年5月,政府成立了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外的第三个位于海南的综合保税区 -- 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此保税区将聚集航空产业,发展飞机维修、保税航材物流产业等。

至于未来发展,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海南仍然会集中强化基础设施,弥补海南物流发展短板。措施包括:优化港口和机场设施、扩建铁路货运场站、继续发展跨境电商物流、完善冷链物流设备等。海南将重点布局建设海口、三亚、洋浦和东方4个物流枢纽集群,海口及三亚主要开展消费品物流和加工业务,洋浦和东方的发展则会同时兼顾大宗商品物流。值得留意的是,海南将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海南将会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出海口,连结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金融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没有金融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其他期货市场服务、资本投资服务
  •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
  • 融资租赁服务

跨境服务限制

  • 仅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国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可经营保险业务,但以境外消费方式提供的除保险经纪外的保险服务及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的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经纪及再保险经纪等服务不受限
  • 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跨境交付方式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经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并为中国法人。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并为中国法人
  • 依据中国法成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他从事咨询业务的机构经批准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发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及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暂行办法
  • 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 推出外汇创新业务政策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金监函 [2020] 186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琼金监 [2021] 3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琼汇发 [2020] 1号)

由于证券、期货和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于2020年在全国范围取消,现时已没有对外商(港商)准入或营运限制,不过金融领域与行政审批、资质条件、国家安全等相关措施,仍须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现时,海南已经推出了不少促进自贸港金融发展的政策,其中,海南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企业的登记注册无最低准入门槛要求。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银行可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办理相关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毋须企业提交商务报告信息,藉此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中央政府十分重视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指出海南将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及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措施包括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

法律和会计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法律行业:虽然外商禁止投资中国法律事务及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根据CEPA及海南省司法厅,于香港经营满5年,有3名以上执业律师,而且3年内未受过香港律师监管机构处罚(驻内地代表机构未受内地监管部门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可与一家海南律师事务所在海南省内组建合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各方出资额不得少于500万(人民币,下同),港方出资比例不得高于49%
  • 会计行业:负面清单内没有内容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信息、商务、会计、税务咨询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

跨境服务限制

  • 境外律师事务所、境外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以外的其他名义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海南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和港澳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除外)
  • 境外个人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根据CEPA,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参加内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 境外服务提供者只能通过商业存在方式提供法定审计服务和代理记账服务,但根据CEPA,香港会计师可在内地设立及符合内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设

  • 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 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 规定服务费用200万元以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海南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海南省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琼府办 [2019] 5号)

香港法律和会计服务在海南自贸港能享受更宽松的准入和跨境服务限制。现时,外商不得投资中国法律事务及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根据CEPA,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与一家海南律师事务所在海南省内组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方出资比例不得高于49%),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参加内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同样,现时境外服务提供者只能通过商业存在方式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但根据CEPA,香港会计师可在内地设立的,并符合内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国家对香港法律和会计服务服务准入和跨境服务限制明显较宽松。

近年海南法律和会计服务行业发展主要集中在建设相关设施和制度。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已分别于2020及2021年成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于2019年发出指导意见,取消各部门(单位)、各市县自行设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事务所)业务资格备选库,规定服务费用200万元以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会计师事务所。以上措施能优化海南法律和会计服务行业对外开放的配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海南将推动海事审判「三合一」(民、商、刑事)改革、全面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等。意见更指出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及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至于会计行业,2021年4月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将全面落实CEPA协议、积极参与自贸港建设,及继续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审计跨境监管合作。

建筑和工程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没有建筑及工程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工程咨询服务
  • 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服装设计等创意产业
  • 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城市、镇总体规划服务除外)
  • 旅游、生态、文化主题酒店的建设、运营

跨境服务限制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 境外服务提供者可提供除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服务,但须与中方专业机构合作。法定规划以外的城市设计和法定规划编制的前期方案研究,可不受此限制
  • 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除方案设计以外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工程和集中工程服务,须与中方专业机构合作
  • 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以及外国建筑师申请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但根据CEPA,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毋须按照对等原则办理,而且香港专业人士更可通过资格互认取得内地建筑师资格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2022年开始全面对非装配式建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 [2017] 10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 [2020] 127号)
《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 [2021] 155号)

为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海南需要大量建筑和工程的设计和规划人才,所以这些行业均是鼓励类行业。不过,内地建筑及工程行业对境外服务提供者有一定限制,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以及外国建筑师申请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须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不过,在CEPA框架下,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不单毋须按照对等原则办理,更可通过资格互认取得内地建筑师资格。

近年,为了推动科技应用和绿色发展,海南大力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又称「组装合成」建筑法)。2020年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指出,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2021年发布《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更指出,2022年开始海南将全面对非装配式建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或单体建筑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海南大力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推动建筑及工程行业积极使用新科技。

医疗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负面清单列出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限于合资,但根据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形式设置医疗机构。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高端手术器械、理疗康复设备、穿戴式智能化健康装备制造
  • 医疗机构
  • 生物医药技术开发、生产
  • 健康医疗旅游、体育旅游开发
  • 医疗设备、公务机、新能源汽车经营租赁及维修服务

跨境服务限制

  • 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临床诊断、治疗业务等活动,注册有效期不超过1年。注册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但根据CEPA,香港法定注册的12类医疗人员(包括医生、中医、牙医、药剂师和护士)可在内地短期执业,最长时间为3年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2021年内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 [2021] 7号)

在CEPA框架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及医疗人员进入海南医疗行业可享受更宽松的准入和跨境服务限制。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形式设置医疗机构,香港法定注册的12类医疗人员在内地执业的最长时间也达3年,比现时海南对外籍医师1年的规定长。现时,海南正推进医疗保障国际化,《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海南将在2021年内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现时海南医疗产业对外开放主要集中于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可参阅聚焦海南自贸区(3) : 医疗旅游发展的新机遇),但未来海南自贸港全域将更深入参与医疗产业对外开放。商务部发布的《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指出,将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指出,将鼓励高端医疗装备首台(套)在海南进行生产。海南发展医疗产业,除会通过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医疗旅游和科研外,也会在海南其他地区支持港商独资开设医疗机构,及推动医疗设备研发。

资讯和通讯科技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电讯(电信)业:

  • 增值电信业务除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外,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 (即: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
  • 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及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等业务
  • 基础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

互联网产业:

  • 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讯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讯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软件产品开发、生产
  • 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各类专业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经营
  • 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
  • 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
  • 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
  • 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

跨境服务限制

  • 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中国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进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应当由国有独资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设置、承担运行维护工作,并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 不允许境外卫星公司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直接向境内用户经营卫星转发器出租业务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互联网新闻讯息服务、互联网公众发布讯息服务
  • 未满足设立商业存在和相关股比要求的,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互联网讯息搜索服务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设

  • 开通海南自贸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 完成铺设和测试海南至香港(Hainan to Hong Kong Express,H2HE)海底光缆线路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南资讯和通讯科技准入和跨境服务政策的其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开设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及国际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等业务。这是在所有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中首次出现的内容。现时根据CEPA,港商于内地须以合资方式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服务,而港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从国务院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中「建设(中)国首个国际数据中心,开展国际数据服务」的表态看来,海南不单会将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业对外商开放,股权比例也有可能与CEPA条款持平或比CEPA更优惠,以吸引国际企业到海南投资。

近年海南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海南互联网产业营收规模达到了1,200亿元,2016-2020年年均增长率超过30%3。这与海南大力建设资讯科技基建不无关系。2021年4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为中国第一个以省为单位申报建设的专用通道。通道覆盖海南9个产业园区,包括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三亚互联网信息产业园、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企业在园区内通过通道使用互联网,速度和稳定性也能显著提升,能够助力企业发展互联网业务。此外,海南至香港(H2HE)海底光缆线路也于2021年9月完成铺设和测试,即将启用。海南大力建设资讯科技基建,为海南发展互联网产业和其他行业的产业升级打下了基础。

文化产业

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禁止投资新闻机构
  • 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但根据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 禁止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等
  • 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含引进业务)公司
  • 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但根据CEPA,香港企业可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但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
  • 禁止投资文物拍卖的拍卖公司、文物商店和国有文物博物馆
  • 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

对外商(港商)鼓励类行业

  • 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服装设计等创意产业
  • 演出场所经营
  • 动漫创作、制作及衍生品开发
  • 文艺表演团体

跨境服务限制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不得从事网络出版(含网络游戏)服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内容除外
  • 因拍摄特殊需要,经批准可聘用境外主创人员,但主要演员中聘用境外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均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外合作摄制的故事片、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因拍摄特殊需要,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聘用境外主创人员。除已有特别协议规定的国家和地区外,境外主要演员数量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但根据CEPA,香港与内地合拍的影片,在主创人员、演员比例、内地元素上不设限制
  • 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跨境从事网络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内容除外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允许在自贸区(港)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材料报自贸区(港)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资料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 [2020] 62号)

港商基于CEPA框架下可于文化领域获得更优惠的待遇,例如,港商可于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现时海南发展文化产业,主要在于提高与旅游业有关的文化产品供给(如:增加文艺演出)。根据2020年由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现时外商于全国自贸区(港)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材料报自贸区(港)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便可。

文化产业将会是海南发展现代服务业重要一环。2021年4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指出,海南将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拍卖机构在交易中心开展业务。虽然现时文物拍卖公司仍有对外商(港商)准入限制,但在以上政策的表态下,此政策有可能获适度放宽。

小结

综观以上各行业发展,可观察到两个要点。首先,中央和海南政府在推动海南自贸港各行业发展,普遍制度及基建先行。虽然某些行业(如制造加工)会有免税等促进投资的措施,但其实这些措施是未来封关运作的预演。在2020年《总体方案》发布至今的一年多,政府正在细化制度安排(如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建设所需设施(如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及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因此可以预期,由现时至2025年间,海南的营商环境将会更成熟。对某些行业而言,尽早投资海南可能会获得先行者优势,但在日渐完善的制度和设施下,后来者也有望享受一个更便捷及完善的营商环境。

第二,海南自贸港将会发展多元产业。从以上各行业近年均有新发展的情况可见,虽然海南正于洋浦和博鳌乐城进行物流和医疗行业的试点改革,海南自贸港发展也不会忽视其他行业。这是因为海南面积庞大,若要发展成一个繁荣的自贸港,各个行业环环相扣。现时,虽然旅游业是海南最突出的行业之一,但未来海南的产业结构有望变得更多元。所以,各行业的港商和外商如有意进军海南,可以先考虑参与旅游业相关的业务,再按发展情况拓宽业务范围。

如果港商和外商想进军海南,除了可考虑使用香港专业的咨询服务,部署进军海南的细节,也可以考虑联络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发起的非营利性法人机构,主职招商引资和国际商务服务工作。企业可从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获得投资落地协助。


1 如想瞭解海南对各行业的准入、营运和跨境服务限制,以及鼓励类行业清单,可参阅探索海南自贸港(1): 主要政策。

2 西部陆海新通道目的是通过强化中国西部多个省、市和自治区的海陆交通网络,使中国西部的国内及国际贸易物流通道更顺畅,助力国家经济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

3 资料来源:2021年1月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系列的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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