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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失业保险返还及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
2021年9月30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早前印发关于《援企稳岗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穗人社函 [2021] 400号),向广州市内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明确,对于符合政策条件但未申领补贴的企业,列为重点对象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同时各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办理、宣讲现场办理、设置「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试点推进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关内容包括: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岗补贴,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在执行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控制目标时,按上年度(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执行,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以上年度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判断)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执行;按要求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企业类型(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划分按照2020年社保费减免政策税务系统单位减免类型划分情况执行。
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提高经办效率,将通过社保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办法,确定符合主动返还稳岗补贴条件的单位,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单位的待遇支付账户,企业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即免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和主动返还前数据比对时单位信息不完善等不符合主动返还的单位,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继续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领。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调整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按阶段性下调50%执行。
就业创业类补贴(面向用人单位或企业)
-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一般性岗位补贴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 创业租金补贴
- 创业孵化补贴
-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
- 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 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贴
- 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资料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