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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布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安排
2021年8月24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于8月12日发出2021年 第6号公告,表示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1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发布有关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包括:
- 持有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 获得上述商品2021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1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申请企业须在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用户交回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10月1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结果通知到最终用户。再分配关税配额的有效期等其他事项按照上述《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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