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 登入 / 登记

语言

  • EN
  • 繁
  • 简
  • 活动
  • 我的资讯
  • 联络香港贸发局
  • 订阅
  • 订阅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语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关于香港贸发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记 |

HKTDC.com 关于香港贸发局 My HKTDC

登入 登记

商贸全接触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https://hkmb.hktdc.com/sc/ODI5NDk2MDcz

经贸研究
储存内容
分享 / 发送

请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然後按「...」以分享

内地9月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2021年8月18日



8月17日,国务院发布总理李克强签署的第745号国务院令,公布经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以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并且明确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义务,包括安全保护措施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运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负总责,领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网络安全问题。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审查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予以协助。若运营者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保护工作部门,并按照保护工作部门的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处置,确保安全。

另一方面,《条例》同时设立了相关的保障和促进措施,包括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保护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指导运营者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有关部门在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时,应当加强协同配合、信息沟通,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检查工作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保护工作部门等有关部门,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

资料来源:国务院

返回页首 ^
    主题: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 网络安全
首页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题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148926
网络安全116342

文章主题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148926
网络安全116342

interest_article

相关文章

2022年4月13日

提升网络保安 迈向元宇宙时代

2022年3月21日

工信部发布车联网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1月20日

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月15日起施行

2020年5月5日

内地6月正式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Related Events

相关活动

2022年9月5至8日

2022新加坡国际食品与饮料展 香港馆

2022年11月9至11日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医疗及保健展 2022

2022年11月28至30日

德国慕尼黑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

2023年1月9至12日

香港国际文具展 2023
活动搜寻

Social Share

关注我们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newpaper-img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banner-img


本人确定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可将上述资料编入其全部或任何资料库内作为直接推广或商贸配对﹝因而可能成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众人士使用﹞,以及用于贸发局在私隐政策声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确认已获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权,将其个人资料提供予贸发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选项是按欧盟有关保护个人资料法律的要求而设,对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客户,请略过此项。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电邮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为登记用户,请即登记!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