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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调整部分钢铁产品进出口关税及出口退税政策
2021年4月30日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月27日发出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1] 4号),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包括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20个税则号列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同时提高矽铁、铬铁、高纯生铁等5个税则号列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另一方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出2021年第16号公告,自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合共涉及146个商品代码。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资料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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