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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2021年5月5日
为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4月8日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 [2021] 493号),提出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包括: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 各类城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 简化社会保障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 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扎实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 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 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
- 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 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著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 3 )协同控制。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