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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印发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1年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21] 14号),执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目录》详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项目,包括:
- 高新技术产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产业94项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216项
-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产业15项
- 旅游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产业4项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2项
-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产业8项
- 现代服务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产业33项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48项
-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产业50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 31号),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当中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上述《目录》执行;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上述《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执行。
资料来源: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