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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利用科技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新格局
2021年3月16日
为推动西部地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提升区域和地方科技创新效能,科学技术部联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 [2020] 336号),提出目标到2025年,西部地区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产业加快发展;到2035年,西部地区创新格局明显优化,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有力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西部地区成为构建内地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有关内容包括:
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高地
- 支持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制定成渝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支持布局超瞬态物质科学实验装置、长江流域地表过程与生态环境模拟实验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建设川藏铁路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成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著力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建设成渝西部科技城,提升重庆科学城、成都科学城建设水平,支持绵阳科技城探索建立区域科技创新特区的科学路径。推动重庆、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支持西安全国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建设:优先布局建设阿秒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建设稀有金属材料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能源化工、先进材料等领域前沿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为解决国家战略领域和产业发展关键瓶颈问题提供支撑。
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西安、成都、兰州等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技术供给和研发服务支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促进企业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对接,支持西部优质企业通过「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
- 大力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高新区创新发展核心承载区的作用,重点支持新疆、青海、西藏、宁夏等地区加快特色农牧业、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重庆、陕西、四川等地区加快能源化工、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内蒙古加快煤炭产业绿色发展与新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 实施西部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鼓励与发达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实施科研人员、科技专家西部行和科技成果直通车行动,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急需的成果加大转化支持力度。
构建多层次科技合作平台
- 支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发挥西部地区区位优势,支持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网络,提升开放合作能力。重点支持成渝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支持云南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科技创新辐射中心,支持广西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中心,支持内蒙古建设中蒙技术转移中心,推动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科技中心)建设,支持西藏开展面向南亚陆路通道的科技合作,积极推进中巴、中阿、中匈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保障措施
- 强化引才引智保障:支持各类人才计划向西部地区倾斜,助力西部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鼓励西部地区探索对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推动西部地区完善外籍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许可办理绿色通道。
- 加大创新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将广西、重庆、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加强对西部地区的人才队伍培养和支持。
资料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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