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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实施
2021年3月8日
广东省政府于2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 [2021] 34号),要求省内有关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措施,以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实施,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方案》以「竞争优先」、「和而不同」及「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原则,目标是推动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进一步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且建立健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以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方案》的实施内容包括:
- 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区域的实施。邀请香港、澳门竞争执法机构参与委员会的相关事务。建立粤港澳三地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定期举行三方会议,通报竞争执法重要动态、开展理论研讨,在各自法律制度安排下,自愿开展执法协助和人员往来交流合作等。
- 成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在竞争政策制定实施、委托开展行业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和执法案件论证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竞争理论和监管实务水平。
-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打破行业垄断,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领域,加大力度规管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举报绿色通道。
-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堵塞利用注册制度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漏洞,全面排查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规范直销行业经营。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强力打击网络传销,查处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营造公平便利的准入环境。对港澳投资者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实现市场领域「非禁即入」。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广「粤港银政通」服务,并扩大至澳门经营者,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以及远程办理。推动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改革在大湾区复制推广。
- 大力倡导国际合作和全社会竞争意识,包括开展与世界反垄断司法辖区以及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竞争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提升中国反垄断执法国际影响力。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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