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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使用数码跨境贸易文件
2021年2月18日
新加坡国会通过《2021年电子交易(修正)法案》,授权在国际货运交易中使用数码化跨境贸易文件。
目前,大多数海运贸易交易须使用书面文件作为运输合同、收货和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然而,根据新法例,提单、汇票和本票等文件的数码版本均可作为凭证。据称,此举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最多达40亿美元),还可提高安全性 。
新法例通过后,新加坡便能符合《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纪录示范法》。该示范法是一个国际通用的电子纪录法律框架,确保电子文件可以安全使用。迄今为止,只有巴林采纳该示范法。因此,新法例不会对贸易程序产生即时影响。可是,新加坡上述举措可能会鼓励其他国家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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