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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通过多式联运法案为核准东盟相关协定铺路
2021年2月17日
新加坡政府通过多式联运法案,以便今年稍后时间核准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定(AFAMT)。法案生效后,将规管经海陆空等多种方式进行的货运活动,并订明合资格多式联运经营商的经营条款和义务。
根据法例,多式联运经营商必须向东盟每个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注册,以及根据一项多式联运合同进行营运,而货物的目的地/来源地是在东盟成员国内。企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其中包括获取可接受的保险保障及维持规例订明的最低资产水平,才可以成为多式联运经营商。
整体而言,法案条款主要涉及5个领域,包括向主管机关注册(新加坡的主管机关是陆路交通管理局);多式联运文件的签发;多式联运经营商的责任;托运人的职责;以及其他杂项。最重要的是,法案的首要目的是履行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定这份核心协议。新加坡与东盟其他成员国于2005年在老挝签署该项协定。目前为止,有7个成员国即柬埔寨、印尼、老挝、缅甸、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已核准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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